关于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评比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9-10-07 浏览次数: | |
各专兼职教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我院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开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特举办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评比,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时间:2019年12月上旬 二、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主要采取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 1.课堂实践教学在具体教学中穿插进行,通过课堂讨论、影视教育、辩论、案例教学、主题演讲、情景模拟式教学等多样形式进行。 2.课外实践教学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指导社团活动、专题报告会、组织各种比赛活动、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也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校外思想政治教育基地、访问革命老区、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周末社会实践等形式进行。 三、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1、各专兼职教师对实践教学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实践活动方案,方案应包括实践教学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内容和形式、时间地点、安全注意事项等,需要经费支持的须事先申请。 2、任课教师在开展实践课教学之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培训和指导,向同学们讲清实践的主题,实施主题的方案以及相关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帮助学生自己组织、自主活动,调动学生参加实践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实践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及时进行总结,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四、实践教学活动材料要求 各专兼职教师于11月30日前向思政部提交一份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材料,材料应包括实践教学活动计划、过程材料、学生实践活动记录材料和总结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展演等)。思政部将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活动情况对上缴材料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各专兼职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情况,创造性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为推动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贡献力量。 思政部 2019年9月20日 |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