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申报高校中级职称的教师论文鉴定的通知
日期:2016-03-1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88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对申报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徐教职称【2016】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2016申报高校中级(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除外)的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2016年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相关文件(见附件)。

请相关教师准备好所需材料(申报鉴定的发表或获奖论文、论著或课题等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并于3月10日(1天时间)将相关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杨建洲老师(电话:82991)。

特别提醒:所有上报材料的准备和表格的填写务必按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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